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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意见
2008年,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,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”的要求,大力加强队伍思想、作风和业务建设,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,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。
一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。坚持用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,在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、省五次党代会、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,广泛开展奥运精神、特区精神、敬业精神的宣传教育,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,牢固树立执法执业为民、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理念,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二、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。各级领导班子,要按照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、依法执政的要求,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研究,提高政策水平;强化创新意识,提高工作标准;贯彻民主集中制,提高决策科学性;加强团结协作,增强领导核心的凝聚力和感召力;强化法纪观念,坚持廉洁从政。
三、大力加强队伍行政能力建设。抓好干部交流轮岗和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,把想做事、能做事、做成事、不出事的干部选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来;加大协管工作力度,协助基层党委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;协调市区编制管理机构,进一步理顺本系统相关机构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关系;建立健全确实有效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,形成能者上、庸者让、劣者汰的生动局面,激发干部队伍争先创优的热情;重视抓好普法骨干、人民调解员、安置帮教工作者、社区矫正工作者、法律援助信息员、法律工作者、劳教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,机关、单位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,切实提高各级干部骨干的业务能力;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出岛、出国(境)学习考察,开阔眼界,丰富知识;抓好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,建立健全警务督察、政务督查、执法监察和执业检查工作机制,规范行政行为,提高办事效率,保持政令畅通。
四、大力加强对外宣传工作。各级要把宣传司法行政工作、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摆在突出的位置,及时把司法行政工作的优点、亮点、特点展现给社会。一是加强领导,各单位要分工一名领导负责抓,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;二是建立一支得力的宣传报道骨干队伍,科级以上单位、部门都要选定一名报道员;三是明确报道方向,重点向广播、电视和主流报纸、学术杂志、党政机关内部刊物等投送稿件;四是建立宣传报道奖励机制,实行年度讲评通报和奖励制度;五是认真执行《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》,注意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。
五、重视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。大力开展读书活动,2007年要重点阅读李瑞环同志的《学哲学用哲学》、《辩证法随谈》和《陈云同志谈哲学和在实际工作中怎样用哲学》等书籍,培养干部读书兴趣和研究思考的兴趣;要广泛开展干部职工喜爱和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,重点抓好司法行政系统迎春文艺晚会、全市政法系统第六届“卫士杯”篮球比赛参赛工作。
六、大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。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,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;做好市劳教所撤销党总支部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;抓好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;落实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认真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;认真抓好新党员发展工作;抓好党费缴纳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“七一”期间,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。
七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,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,加强党内监督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,健全民主集中制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。贯彻“从严治党、从严治警”方针,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,确保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。
海口市司法局政治部
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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