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司法局概况
海口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,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具有法律宣传、法律服务、法律保障三大职能,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,推进依法治国方略,加强民主法制建设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发挥着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无法替代的功能和作用。
成立于1981年2月,内设秘书科、公证律师管理科、法制宣传科、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。主要工作是配合公、检、法机关宣传“从重从快”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,同时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的重要法律法规宣传。
1991年,振东、新华、秀英3个区成立后,各区相继成立了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所。
1992年,市司法局进行律师、公证改革,试行自收自支性质的专业法律服务部及合作制律师事务所。
1996年,司法局下设办公室、政治处、宣教科、公律科、基层科、研究室等6个机构,以及海口市第一律师事务所、第二律师事务所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、市公证处、第二公证处等5个直属单位。
2009年下半年政府机构改革后,内设1个副处级机构、10个正科级职能机构,即:政治部(警务部)、人事警务处、警务组织宣传教育处、办公室(警用装备处)、纪检监察处(警务督察处)、基层工作指导处 、律师公证指导处 、法制宣传处、政策法规处(司法鉴定管理处)、监外执行管理处、劳动教养管理处(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)。局下属5个直属单位:海口市劳动教养管理所、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、罗牛山司法所、椰城公证处、椰海公证处。2009年3月9日成立了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。全市共42个司法所。
2009年以来,海口市司法局立足“争当特区司法行政建设排头兵”的发展理念,紧紧抓住海南新一轮大开发、大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保增长,保民生,保稳定”的中心工作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积极挖掘司法行政资源和潜能,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、法治环境建设、维护公平正义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,在全国最大特区塑造了新形象,赢得了新地位,取得了新成绩。一年来,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1个所属单位、4名领导干部分别被授予全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;有2个单位、2名司法干警分别被省司法厅推荐授予全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(待批);有7个单位、16人分别受到省级表彰;海口市司法局分别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,被省司法厅推荐授予“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(待批);中央综治委、省综治委、省司法厅、市委、市政府等主要领导先后专门调研我市司法行政工作,分别给予了充分肯定;中央、省、市各主流新闻媒体先后报道我市司法行政工作120多次,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。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广场路1号
邮编:570102
电话:0898-66232478  0898-66240272
法律咨询热线电话:12348
投诉电话:66102282  66108821
邮箱:haikousifa@163.com